​戴学锋:保留住激活基层活力的条款——对《北京市旅游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征求意见的一点建议      2016-02-09

        多年前,在做宣武区(那时宣武区还没有被合并到西城区,还保持着这个颇具文化底蕴的美名)旅游规划时,我曾详细考察了前门大街西侧,包括大栅栏、廊坊头条、珠宝市大街、琉璃厂、五道庙等大片胡同,走访了部分街道居委会,询问了部分新老住户,研读了大量有关这些胡同的历史文脉资料。我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:解放前,这片地区老字号层出不穷;解放后,没有诞生一个像样的字号;改革开放后,几乎所有老字号都难以为继,成为需要救助的企业;目前,大片胡同中除了个别老字号外,不仅鲜有以诚信和独特性为特色的新字号,而且各商家充斥着千篇一律低值伪劣商品。
        是什么导致如此局面?这个问题曾长期困扰着我。那年在宣武区的一次研讨会上,作家赵大年先生讲了一段他的经历:赵老先生就住在宣武区的胡同里,他特别喜欢吃胡同中一外地小贩做的年糕。但是,这个小贩总是被城管撵得在胡同中到处游走,与城管打游击,因此很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找到这家小贩。赵老先生家的小保姆非常精明,她总是能在不同的角落里找到这个小贩,向赵老先生汇报:小贩又在某个胡同拐角出现了,并买回赵老先生欣怡的年糕。这个故事让我深思老字号是如何产生的。后来在宣武区档案馆查阅资料发现,几乎所有老字号的创始人都是外地人,同同仁堂创始人乐显扬是浙江宁波人、张一元创始人张昌冀是安徽歙县人、瑞蚨祥创始人孟洛川是山东章丘人、王致和的创始人王致和是安徽省太平县人……他们中很多都曾经是游商,凭借特殊的手艺逐渐赢得了老客户,从租一个小门脸逐步扩展到置买房产,形成前店后场的,集手艺传承人,所有者,经营者,甚至直接劳作为一体的商户。前门地区密集的住户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,对游商包容宽松的环境,随时落户的自由户籍管理和市场化购置房产的制度环境,这些凑在一起提供了品牌产生的土壤。这便是前门一带老字号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。
        后来,公司合营后,经营者、所有者与技艺传承人脱节,于是没有人再去真正关心技艺是否传承,老字号所特有的密切跟随市场变化的敏感性越来越弱,曾经在市场的大潮中淘炼出来的老字号,越来越成为需要保护的弱势企业。更为重要的是,规定房屋的产权性质,有些只能作为住宅,有些只能作为商业,缺乏自由经营的房产制度环境,使得游商很难落地生根,新的字号越来越难以诞生。于是,我们发现只有洋品牌,大企业才能生存在此发展,小微企业很难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生存。可以想象,赵大年老先生欣怡的年糕摊的最终下场一定是被撵出北京。
       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给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,释放基层的市场活力。十八节三中全会后,国务院出台的31号文件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要把旅游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抓手。在这个大背景下,《北京市旅游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草案提出,城乡居民可以利用城区四合院、农村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,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,并公开征求意见具有重要意义。在下以为,此举正是从微观一端,释放旅游业的市场活力,是落实十八节三中全会、国务院2014年31号文,以及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。
        2008年奥运期间,北京旅游局也曾联合有关部门,尝试让有条件接待海外旅游者的居民,利用自己的房产开办“奥运人家”,为此北京市旅游局还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《奥运人家标准与评定》的标准。但是由于各种制度上的限制,此举并没有推广扩大,奥运后便销声匿迹。显然,没有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城管、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制度配合,仅仅对住户硬件条件做出规定,是很难真正落实让市民用自己的房屋开发旅游的。
       2015年国发32号文提出,大力推进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。激活基层活力,是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关键。因此,谨建议修订的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,一定要保留“住城乡居民可以利用城区四合院、农村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,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”的相关条款。并且希望有关部门修订现行的有关房屋使用、工商登记、从业人员等相关管理制度,而不是以各种借口推延、阻挠之,让北京市城乡居民真正能合理合法地用自由房屋开发特色旅游,让北京的旅游业真正成为富民的产业,让基层的活力能充分释放,让新的字号如同一粒粒种子一样在“市场发挥决定因素”的土壤中茁壮生长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——本文最早刊载于搜狐博客